广发证券: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(第一期)2025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
发布日期:2025-08-24 20:14    点击次数:98
债券代码:524124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债券简称:25 广发 D2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    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。      特别提示:   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 2025 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(第 一期)(债券简称:“25 广发 D2”,债券代码:524124,以下简称“本期债券”) 将于 2025 年 8 月 13 日支付 2025 年 2 月 13 日至 2025 年 8 月 12 日期间的利息 及本期债券的本金。为确保本次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 下:      一、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公司债券(第一期) 元,票面利率为 1.79%。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债券面值*实际计息天数*票面利率/365 天。 的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 2025 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》,公司 主体信用等级为 AAA,评级展望为稳定;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 A-1。 下简称“深交所”)上市交易。 分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”)。   二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  本期债券“25 广发 D2”的票面利率为 1.79%,本次兑付兑息每手(面值 1,000 元)“25 广发 D2”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 1,008.876438 元(含税)。扣税后个人、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合计为 1,007.101150 元;非居 民企业(包含 QFII、RQFII)取得的实际每手兑付本息合计为 1,008.876438 元。   三、本期债券本年度兑付兑息情况   四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  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至 2025 年 8 月 12 日深交所收市后,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。   五、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  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。   在本次兑付兑息日 2 个交易日前,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。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,通过资金 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(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 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)。   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,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,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 负责办理,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。   六、关于本次兑付兑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 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, 本期债券个人(包括证券投资基金)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,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 20%。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》(国税函〔2003〕612 号)规定,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,就地入库。   根据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、 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税〔2021〕34 号)的规定,自 2021 年 11 月 6 日至 2025 年 12 月 31 日止,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。   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。   七、咨询联系方式   联系地址: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 26 号广发证券大厦 33 楼   联系人:刘海晖、邓佳、陈孝钦、曹旭   电话:020-66338888   传真:020-87590021   联系地址: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 111 号招商证券大厦 27 层   联系人:黄予昕   电话:0755-82943666 传真:0755-82943121 特此公告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一日